(1)热轧和冷轧薄钢板及钢带的厚度不大于4mm。其尺寸规格和允许偏差应符合GB/T709《热轧钢板和钢带》和GB/T708《冷轧钢板和钢带》的规定。
(2)牌号和化学成分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应符合GB/T700《碳素结构钢》和GB/T1591《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》的规定。
(3)交货状态钢板和钢带以退火状态交货。经供需双方协议,亦可以其他热处理状态供货,其力学性能由双方商定。
(4)力学性能厚度为2~4mm的热轧钢板和钢带以及冷轧钢板和钢带的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应符合GB/T700和GB/T1591的规定,但伸长率允许有如表5-19所列的降低值